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

发布人:招生就业处发布时间:2019-07-10浏览次数:492

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

毕 业 生 个 人 资 料

姓 名

性 别

男 □女

婚姻状况

已婚 □未婚

身份证号码

民 族

政治面貌

生源地(省、自治区或直辖市)

学校名称

专业名称

学 历

博士 □硕士 □本科 □专科(高职)

身份证

复印件

(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)

本人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了以上栏目有关信息,且明确登记表背面的有关告知。

本人声明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。

毕业生本人签名:


学校推荐意见

同学是我校2018 月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,经确认,表内所填资料属实,该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,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,同意推荐。




经办负责人签字:

学校就业部门盖章


用人单位资料

单 位 名 称

信息登记号

1

成立注册时间

企业注册资金

用人单位意见


是本单位所需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,同意录用。

经办负责人签字:

用人单位盖章



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《上海市居住证》须知

一、领取《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》

(一)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,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《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单》)手续。

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,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(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)办理领取《通知单》手续,用人单位须带好单位介绍信、工作证(或身份证)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(已递交过“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”的可免于提交)和《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》,向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。

(二)《通知单》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(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),第二联用于办理《居住证》积分对应材料。

(三)领取《通知单》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。

二、申办《上海市居住证》

详见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(沪府令58号)及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》(沪府发201789)。

三、申请居住证积分

详见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》(沪府发〔201798)。

四、其他

不符合申领条件的,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,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。

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

接收资料日期

年 月 日

收件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