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四联单是俗称,正名为“上海高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”,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印制并统一发放至各高校。
2、第一联白色,签证登记单位,归学校就业办;第二联红色,办理有关手续,归毕业生辅导员;第三联蓝色,归用人单位;第四联黄色,归毕业生。
3、毕业学年的各专业学生,在大三上半学期(11月左右),即可领取四联单,每人一份。
4、四联单是法定过渡性的就业管理文件,签订四联单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,合作诚意的具体体现,更是政府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。
5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,本协议即生效,学生尽快将四联单报送学校毕办签证盖章登记。
6、上海生源学生需签订上海用人单位,且该单位需办理“企业登记号”后可申领报到证;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,必须再补充办理“进沪申请”(俗称蓝表),经校毕办盖章及市学生事务中心批准,就业协议书方才有效,可申领报到证;非上海生源非在沪就业可申领“回原籍报到证”
6、学校登记后列入就业派遣方案,待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备案后发放报到证。报到证一般从7月开始发放。
7、学生领到报到证及毕业证书后,即可与甲方订立劳动(聘用)合同,并办理有关招工手续。甲方交纳四金(含试用期)。
8、 劳动(聘用)合同订立后,本协议自动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