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

发布人:招生就业处发布时间:2016-05-19浏览次数:474

    




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

( 全国统考 )

一、学校全称
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

二、就读校址

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

三、层次

□ 本科 √高职 专科

四、办学类型

√ 普通高等学校 □ 成人高等学校

□ 公办高等学校 √ 民办高等学校 □ 独立学院

□ 高等专科学校 √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
详见各省(市、区)高招办,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
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
不限,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
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九、录取规则

1、上海平行志愿按规定比例调档;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;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。

2、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,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3、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按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志愿的顺序,无分数级差,择优录取。

4、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,根据专业考试成绩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5、最后同分考生依次参考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。

十、收费标准

学费

标准

1、普通类专业:

传播与策划、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、会计、国际商务、工商企业管理,每生每学年13000元;

物联网应用技术(中外合作),每生每学年35000元;

其余普通类专业,每生每学年15000元。

2、艺术类专业:

戏剧影视表演,每生每学年19000元;

其余艺术类专业,每生每学年16000元。

{沪教委民[2015]4号收费标准民办高校自主确定}

住宿费

标准

每生每学年3000元(41间,有空调、卫生、热水沐浴)

{沪教委民[2015]4号收费标准民办高校自主确定}
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学校

名称
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

证书

种类

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。

十二、联系电话

021-66864179  66860766

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

021-66866920

十四、网址

www.aurora-college.cn
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
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。

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十六、其他须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