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( 全国统考 ) | ||
一、学校全称 |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| |
二、就读校址 |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| |
三、层次 | □ 本科 √高职 专科 | |
四、办学类型 | √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□ 公办高等学校 √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 高等专科学校 √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 |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| 详见各省(市、区)高招办,公布的招生计划。 | |
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| 不限,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 | |
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| 无 | |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 | |
九、录取规则 | 1、上海平行志愿按规定比例调档;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;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。 2、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,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3、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按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志愿的顺序,无分数级差,择优录取。 4、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,根据专业考试成绩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5、最后同分考生依次参考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。 | |
十、收费标准 | 学费 标准 | 1、普通类专业: 传播与策划、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、会计、国际商务、工商企业管理,每生每学年13000元; 物联网应用技术(中外合作),每生每学年35000元; 其余普通类专业,每生每学年15000元。 2、艺术类专业: 戏剧影视表演,每生每学年19000元; 其余艺术类专业,每生每学年16000元。 {沪教委民[2015]4号收费标准民办高校自主确定} |
住宿费 标准 | 每生每学年3000元(4人1间,有空调、卫生、热水沐浴) {沪教委民[2015]4号收费标准民办高校自主确定} | |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学校 名称 |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|
证书 种类 |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。 | |
十二、联系电话 | 021-66864179 66860766 | |
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 | 021-66866920 | |
十四、网址 | www.aurora-college.cn | |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 |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。 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 | |
十六、其他须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