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
发布人:招生就业处发布时间:2014-05-06浏览次数:3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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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( 全国统考 ) | 一、学校全称 |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| 二、就读校址 |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 88 号 | 三、层次 | □ 本科 √ 高职 专科 | 四、办学类型 | √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□ 公办高等学校 √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 高等专科学校 √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 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| 详见各省(市、区)高招办,公布的招生计划。 | 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| 不限,入学后将以英语教学。 | 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| 无 | 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 | 九、录取规则 | 1 、上海平行志愿按 1:1.05 以内比例调档;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;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。 2 、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,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3 、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当第一志愿计划不足时录取按二、三、四志愿的顺序,无分数级差,择优录取。 4 、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。 5 、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,根据专业考试成绩,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6 、最后同分考生依次参考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。 | 十、收费标准 | 学费标准 |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{沪价行[2007]001 号文件}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 {沪价行[2011]004 号文件} | 住宿费标准 | 每生每学年 2500 元{沪价行 [2011]004 号文件} ( 4 人 1 间,有空调、卫生、热水沐浴) | 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学校名称 |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| 证书种类 |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。 | 十二、联系电话 | 021-66864179 66860766 | 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 | 021-66866920 | 十四、网址 | www.aurora-college.cn | 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 |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“ 绿色通道 ” 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。 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 | 十六、其他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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